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37]次 更新日期:2015-02-24 19:49:19.0 |
2015-02-10
招标编号:HNJS2014-GC-08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烟草公司永州市公司江华县白芒营烟叶基地单元烟叶工作站施工项目已由湖南省烟草公司批准以湘烟计[2013]286号文批准建设,通过江华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许准字[2014]118号文核准招标 ,项目业主为湖南省烟草公司永州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永州市公司江华县白芒营烟叶基地单元烟叶工作站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江华县白芒营镇
2.3 建设规模及投资:本项目湖南省烟草公司永州市江华白芒营工作站联合工房、生活用房、业务用房等附属设施的工程,建筑面积约6300㎡。本工程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总造价为壹仟贰佰肆拾柒万柒仟叁佰柒拾元贰角玖分(¥12477370.29)。
2.4 工期要求: 400天 (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 湖南省烟草公司永州市公司江华县白芒营烟叶基地单元烟叶工作站施工项目的基础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安装工程等。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的“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282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日上午9:30时前。交投标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烟草公司白芒营烟叶基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是“烟草公司白芒营烟叶基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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