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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电视转播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发射机房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0]次 更新日期:2015-02-24 19:02:50.0
摘要:卢氏县电视转播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发射机房工程招标公告卢氏县电视转播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发射机房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

卢氏县电视转播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发射机房工程

招标公告

卢氏县电视转播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发射机房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委托,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电视转播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发射机房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TAHP-2014-226

3、建设地址:卢氏县塔子山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项目投资:约60万元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1223 日至 201412月 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住建局五楼)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是本公司人员的依据,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除其它要求外需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份用于卢氏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住建局五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交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氏支行;账号:16-183101040014669)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退还保证金必须退还在投标单位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hnzbcg.org.cn)、《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法:

招 标 人:卢氏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39842868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398-2118368/1863980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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