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19]次 更新日期:2015-02-24 19:02:48.0 |
卢氏县长征东路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卢氏县长征东路管道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位于卢氏县长征东路(西起大桥头,东至燕居路)污水管道长为1010米,管径50CM、供水长1050米,管径15CM。(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市政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社会信 誉,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达到建设规模要求,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均可报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资格。 (3) 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 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相关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外地投标企业除持上述资料外,并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5) 投标企业报名时须出具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6) 投标人应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开标十日前含十日,以转款凭证时间为准)交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氏支行;账号:(16—183101040014669)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领取),退还保证金必须退还在投标单位账号,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外省企业须按(豫建建【2009】31号)文件规定,办理外省进豫备案证明 4. 开标时间及领取标书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5:30时(不含节假日)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住建局五楼)或三门峡市助帮招标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报名领取标书(住建局后院二楼),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26日上午9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5.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代理机构 本次公告在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网站公告发布,为本次招标代理的是三门峡市助帮招标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398-2250595 2014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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