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山路道路大修改造工程施工 已获批准(漯纪要【2014】67号),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漯河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北起沙河桥南端头(K0+000),南至人民路交口南切点(K0+832.4),施工段长832.4米。包括19.7m宽长336.5米沙河桥南引道,28m宽长494.6米的道路,道路宽度维持不变。
本次改造内容为1、在路边内侧3米处机动车道上,两侧各增加D800雨水管道(顶管施工),以及引道西侧D1000管道(顶管施工)雨水收集后流入滨河路雨水主干管由解放路雨水泵站排入沙河;2、金山路沙河桥南引道及道路沥青路面,洗刨去沥青面层8cm厚,碎石灰土基层8cm厚,然后铺筑16cm厚水泥稳定碎石,4cm厚中粒式沥青砼AC-13C;3、增加路边平侧石。
投资额约 800万元,工期 60 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1月26日至01月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在漯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东南角)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建造师需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3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以上需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三份)
5. 招标文件的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圆整,电子文档伍佰元整,图纸费壹仟圆整,售出不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漯河日报》、《河南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漯河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随机选取法,详见招标文件。
8、监督投诉部门
漯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咨询及投诉电话:0395—2925577
地址: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质监站办公楼四楼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漯河市黄河路中段
联系人:文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大学路168号联通大楼三楼
联 系 人:常先生
电 话:0395-2985007
10.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翟伟刚 13323959238
楚东辉 18790909997
杜 晶 18639983322
2015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