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阳县都里镇南阳城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已由 安县发改政法[2015]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安阳县都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阳县都里镇南阳城村。
2.2建设规模:建安费估算总投资13922622.64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标段。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6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道路K0+000至K1+000、砌石、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工程。
第二标段:道路K1+000至K1+780.639、砌石、雨水道路、污水管道工程。
第三标段:景观步道、生态净化池工程。
第四标段:村庄内道路、给水管道、污水管道(直径200mm)工程。
第五标段:景观广场(含照明)、污水处理厂、公共卫生间、垃圾中转站、道路绿化工程。
第六标段:道路照明工程。
监理标段:该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全部监理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资质要求:
第1-4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第5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建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第6标段:投标人应为道路照明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或房建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3.1.3 2011、2012、2013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1.4 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1.5具有安阳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3 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2.4具有安阳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3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5年 1 月23 日至 2015 年 1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13 日上午 9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都里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县都里镇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20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3849268835 电 话:13503970469 1560372578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ayxinren@126.com
附件1:清单下载
附件2:图纸下载
2015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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