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阳县崔家桥镇西曹马村农村安全饮水安装配套工程 已由 安阳市财政局 以 安财预[2013]626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阳县崔家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阳县崔家桥镇西曹马村
2.2 建设规模:土建工程、管网工程、配套工程、管理站房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2.3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合同估算价:约5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安阳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4实行资格后审制。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检验证件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9 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4.2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开发区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被授权人和建造师养老保险证明要求报名现场通过网上查询或投标人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要求上述人员信息可查询,无法核实的,拒绝其报名。开标截止日期前如需变更被授权人或建造师需要到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查询核实,否则变更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23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开发区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县崔家桥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县崔家桥镇 地 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西南角晨峰小区15号楼六单元三楼
邮 编:455112 邮 编:455000
联系人:彭海平 联 系 人:王志平
电 话:18503971655 电 话:0372-213076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ygs200805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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