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安阳县2013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发展改革委豫发改投资【2013】12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建设办公室,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安阳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的招标工作。现对该项目8标段进行三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阳县瓦店乡和洪河屯乡
2.2建设规模:总投资1571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主要建设地点:低压地埋线采购及敷设72600米;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
第八标段:低压地埋线采购及敷设72600*3米,涉及瓦店和洪河屯两个乡21个行政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投标人具备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采购产品检测报告;
3.3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指千亿斤粮食项目、农田水利、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治理工程,其中仅一项即可,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为准。)
3.4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5企业信誉良好,具有安阳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1月20 日至2014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开发区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北角50米)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4年2月13日上午9.00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372-3803718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女士
电 话:1862585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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