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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夏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69]次 更新日期:2015-02-13 11:53:28.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3年夏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和河南省财政厅以豫环文【2015】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夏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和河南省财政厅以豫环文【2015】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3年夏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概算:2940万元
(2)招标编号:夏财采购【2015】009号
(3)建设单位:夏邑县环境保护局
(4)建设地点:夏邑县相关乡镇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总承包(含设备)
(7)标段划分:共分十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北镇乡北岭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第二标段:太平镇龙河湾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第三标段:太平镇中心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第四标段:太平镇西平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第五标段:太平镇顺和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第六标段:太平镇北平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第七标段:太平镇南平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第八标段:太平镇清河湾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第九标段:太平镇东平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第十标段:骆集乡双联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第十一标段:火店乡中心社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第十二标段:第一至十一标段的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第一至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环境工程施工总承包丙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须经过商丘市环境保护局进行资质、业绩备案的公司;第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潜在投标人最多可以报三个标段,但只可以中一个金额较大的标段。
备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商丘市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2月 11 日至2015年 02月 17 日16:30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数码港503室。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在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备案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经审核合格后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数码港503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中标人不退还,未中标人在退还完整图纸时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夏邑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 138370519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5038099998
2015年02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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