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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河乡2012年一事一议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26]次 更新日期:2015-02-13 11:5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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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河乡2012年一事一议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财政奖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河南卢氏县汤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汤河乡2012年一事一议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汤河乡2012年一事一议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2、招标编号:LSXZTBJYZX[2015]代06号

3、建设地点:卢氏县汤河乡汤河村;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财政资金

5、项目概况:汤河村汤河社区内污水、给水、道路、停车场。绿化种植、太阳能灯具、水系管线、广场铺装、水景、园路、喷泉假山、溪流、浇灌系统、垃圾箱、广场石桌凳等等基础设施建设;

6、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230万;

7、工期:120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所标示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资料的提交

报名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3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出示内容要求的各项资原件,复印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另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 212日至2015217日,每日上午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00 时止;

2、报名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在报名现场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到代管单位的专用帐户;开标之前投标人持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到河南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新建路住建局五楼)换取收据(换取收据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单位名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    号:16-183101040014669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氏县支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 312日上午9:30 整,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九、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十、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财政局综改办

   电    话:0398-7862102

   招 标 人:卢氏县汤河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939857016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8003982293 

                                               2015 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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