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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Ⅰ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1]次 更新日期:2015-02-11 12:46:49.0
摘要: 交易编码20158260公告编码20152095招标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名称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Ⅰ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建筑面积(平方米)约590000平方米层数地下2层,地上
交易编码  20158260
公告编码  20152095
招标人  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Ⅰ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建筑面积(平方米)  约590000平方米
层 数  地下2层,地上33层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型  施工
建设地点  郑东新区永盛路以南、京港澳高速以东、桑林东路以西;
投标报名地点  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
公告详情  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Ⅰ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Ⅰ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以郑东文【2014】69 号、郑东文【2014】81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Ⅰ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2.2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地块编号为BS16-05-01的总建筑面积约为332800平方米,BS16-01-04的总建筑面积约为315100平方米 ;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4招标范围:上述工程施工图范围内主体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BS16-05-01地块B11楼、B12楼、B13楼、B15楼、B16楼、B17楼、B18楼、B19楼、B20楼、B21楼、B22楼、B23楼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
二标段:BS16-05-01地块B1楼、B2楼、B3楼、B5楼、B6楼、B7楼、B8楼、B9楼、B10楼、B24楼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三标段:BS16-01-04地块A2楼、A3楼、A5楼、A6楼、A11楼、A12楼、A13楼、A15楼、A16楼、A18楼、A20楼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四标段:BS16-01-04地块A1楼、A7楼、A8楼、A9楼、A10楼、A17楼、A19楼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1.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及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参加了社会保险,没有在任何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参加了社会保险,没有在任何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5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对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须具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6.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4年7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6.3每个投标人仅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7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4拟派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高级工程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没有在任何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没有在任何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1.5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4.1.7外地企业办理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4.1.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1、上述4.1.1~4.1.8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5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2月1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事项
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人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882710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白 桦、郑蒙蒙、孙 晋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865980
邮箱:xdzx006@126.com。

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0日
注释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  第一标段
招标类别  施工招标
建筑面积  190000   (平方米)
网上报名时间
2015-02-10 17:002015-02-15 17:00
标段名称  第二标段
招标类别  施工招标
建筑面积  120000   (平方米)
网上报名时间
2015-02-10 17:002015-02-15 17:00
标段名称  第三标段
招标类别  施工招标
建筑面积  200000   (平方米)
网上报名时间
2015-02-10 17:002015-02-15 17:00
标段名称  第四标段
招标类别  施工招标
建筑面积  80000   (平方米)
网上报名时间
2015-02-10 17:002015-02-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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