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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249]次 更新日期:2015-02-06 00:00:00.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桑植县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小型水利水保配套工程项目已由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桑发改投资[2013]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桑植县水土保持局,招标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植县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小型水利水保配套工程项目已由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桑发改投资[2013]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桑植县水土保持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1、工程综合说明
 
1.1建设单位:桑植县水土保持局
 
1.2工程名称:桑植县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小型水利水保配套工程项目
 
1.3建设地点:桑植县桥自湾
 
1.4立项批文:桑发改投资【2013】34号 
1.5建设规模:新建渠道8000米,蓄水池12口,整修山塘1口。       
 
1.6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1.7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1.8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100.50万元
 


1.9质量标准:合格
 
1.10招标范围:新建渠道8000米,蓄水池12口,整修山塘1口。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使用期限内。
 
2.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 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湖南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 29号》文有关建造师规定),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
 
2.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6 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书。
 
2.7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或预算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3.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的本项目建造师)于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9日 (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桑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发售。
 
(1) 本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必须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7)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资格证(原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原件)。
 
(8)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最近6个月
 
     以上)的证明材料(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个人账户查询单(原
 
     件))和投标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签章备案的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9)诚信承诺书(原件)(按附件要求自行下载打印 )。
 
(10) 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近三年)(原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上述(1)~(10)项资料一套(其中介绍信、诚信承诺书留原件,其它均需提供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4.2中标单位不得更换建造师,中标后建造师注册证书由招标人实行押证管理。
 
4.3 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600元,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桑植县水土保持局         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桑植县                       地  址:桑植县供电大楼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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