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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垃圾清运架子车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65]次 更新日期:2015-01-27 14:0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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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判公告

罗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垃圾清运架子车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 罗财竟(201503

罗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罗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就罗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垃圾清运架子车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罗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垃圾清运架子车采购项目

2、谈判编号:罗财竟(201503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采购内容:垃圾清运架子车172

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5、交货地点:罗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具有组织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

4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

5)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1 27日—2015130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省罗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行政路8号财政局七楼)。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领取标书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被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司对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证明;

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

6、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将被集中采购机构拒绝,集中采购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仍将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259: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罗山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信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xinyang.hngp.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谈判人:罗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 龚先生

联系电话:0376—2139489

集中采购机构:罗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杜女士     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6-2175920      真:0376217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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