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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5]次 更新日期:2015-01-17 10:11:35.0
摘要: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CDZBCG-2015-064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名称及数量:车厢可卸式垃圾车4台,钢制封闭式垃圾箱40个,不锈钢封闭式垃圾箱6个;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货;

  3.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4.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正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0116日至20150122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55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1000.00/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未能按要求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本证明2个月内有效)、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2012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2份(以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经销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以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021209 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灵宝市宝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15021209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宝市宝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九、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袁先生   

      话:15039815579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9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98-6198009   13193966508    

                                                      20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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