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5]次 更新日期:2015-01-15 15:53:24.0 |
平顶山市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综合楼室外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综合楼室外供(配)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GXTC-1553003,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公安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政府采购编号:PZC2014-0046Ag-46379。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综合楼室外供(配)电工程
2.2项目建设规模及设计范围:
2.2.1公安局配电工程电压等级为10kV,最终规模安装配电变压器容量为:4*1250kVA+2*630kVA。
2.2.2本工程新建10kV高压室为进线2回、出线6回,安装10kV开关柜12面;安装配电变压器6台,抽出型低压柜32面。
2.3工程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
2.4招标范围:平顶山市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综合楼室外供(配)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内容。
2.5工期: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投资金额:约8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2011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强供(配)电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且须提供已完工证明材料,已完工证明材料是指竣工报告或者移交证书或者质量验收报告),同时项目经理2011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强供(配)电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且须提供已完工证明材料,已完工证明材料是指竣工报告或者移交证书或者质量验收报告),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含有效的临时执业资格证),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及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3.4 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5 外地企业需具有进平备案介绍信;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请于2015 年 1 月 15 日至2015年 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2015 年 1 月 21 日17:30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第3款规定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中段湖光花园大门西)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2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中心西门七楼)。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5-768219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联 系 人:杨彪、赵丽娟
电 话:0375-4995888
传 真:0375-499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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