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0]次 更新日期:2015-01-15 15:53:06.0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产业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偃师市畜牧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加企业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四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产业类项目。
2.2工程地点:偃师市境内。
2.3招标编号:HNSXYCG-2014-352
2.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加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5招标范围:第四标段:购置挤奶机1套、奶罐1个、TMR机1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四标段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本项目采购产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的除外);
(4)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保障服务质量。
3.2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求开具时间在报名期间)。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2015年1月2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4.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的除外);
(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A4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说明:对第一次已报过名的单位,若愿意参加第二次报名,只需提供书面的同意参加二次报名的确认函即可。
4.4招标文件每本售价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即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畜牧局
联系人: 李文军
电话:13693826168
招标代理: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 郜琳娜
电话:0371-8625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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