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9]次 更新日期:2015-01-12 16:52:25.0 |
平顶山市民政局关于平顶山市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民政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招标编号:PZC2015-0144Ag-46477
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省财政资金+地方投资+自筹;
4、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平宝大道以南,如意路以北,瑞光路以西,吉祥路以东;
5、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872万元;建筑总面积18262平方米,其中儿童福利院综合楼一栋,5层,建筑总高度18.9米,建筑面积11674平方米;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综合楼一栋,4层,建筑总高度21.35米,建筑面积6588平方米。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本次招标内容为平顶山市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勘察类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后续服务工作的全部内容;设计类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
2、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平顶山市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勘察;
第二标段:平顶山市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4、2011年以来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勘察业绩;(以合同原件、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出具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6、本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4、2011年以来具有承担过类似公共建筑项目的设计业绩;(以合同原件、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出具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6、本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19日17:30(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
3、报名携带资料: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上述“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证件原件及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复印件应一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递交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
2、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同时发布 。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顶山市民政局
联系人:刘科长 13703755906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18103908897 0371-6726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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