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湖南招标信息 > 永州市招标信息

祁阳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73]次 更新日期:2015-01-10 00:00:00.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祁阳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由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以湘国税函[2013]1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州市国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由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以湘国税函[2013]1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州市国家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2.2  建设地点:祁阳县国家税务局内      
 
2.3  规模:祁阳县国家税务局维修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面积约 5291 平方米,总投资额为   365万元
 
2.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祁阳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主要维修内容包括对办公楼屋面、墙面做防水处理,水电改造,内部装修,空调更换,消防系统改造,食堂重新布局改造,附属用房改造,室外附属工程改造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柒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 1 月 9 日~2015年 1 月 1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以本单位名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各售价400元,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1 月 29  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8.2 未按7.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 1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 2 月 5 日 9 时 00 分。 


Copyright © 2013-2025 易快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在线QQ:6410861 | E-mail:6410861@qq.com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