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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91]次 更新日期:2015-01-10 00:00:00.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2]5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2]5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
 
2.2  建设地点:江华县公安局院内      
 
2.3  规模:江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建筑面积约 11023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0302平方米,附属用房721平方米。工程总投资额为约1400万元。
 
2.4  工期要求:3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江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特级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近三年内(以开标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按属地原则由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该企业和从业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响应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拾捌万元整 ,
 
投标响应金的金额为:贰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响应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响应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yzztb.org)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永州市江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
 
7.2 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0746-2317712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1352720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华翼府A座14楼24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杨先生   
 
电    话:0731-85824318,13707483540、15973178591
 
传    真:0731-858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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