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7]次 更新日期:2015-01-09 11:28:42.0 |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南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就工程车辆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代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编号:乐政采招标[2015]——豫盛华采字第001号
二、招标内容:A包:垃圾清运自卸车2辆 B包:装载机1辆
三、预算金额:A包:190000元 B包:180000元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节假日除外):2015年1月9日----2015年
五、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河南省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16日下午15:30
七、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口西100米路北)
八、注意事项:1、投标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2、谈判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3、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以转帐或电汇形式分别交纳的A包2000元投标保证金+400元标书费、B包2000元投标保证金+4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汇款凭证(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开户名: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濮阳市分行古城路支行;帐号:41001510824050200162),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九、联系人:娄小娣 联系电话:0393—6666773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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