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1]次 更新日期:2015-01-08 11:10:35.0 |
淮滨县人民检察院电子设备购置公告
淮滨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淮滨县人民检察院电子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淮滨县人民检察院电子设备购置
招标编号:淮财公开招标〔2014〕21号
采购范围:彩色激光打印复印一体机、便携式打印机、照相机等。(具体参数、数量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企业所提供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报名时间:自2015年 1 月6 日起至2015年 1 月 12 日止,每天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单位:淮滨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郁先生
电 话:13849730516
采购代理机构:淮滨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603970079
四、投标文件接受及开标有关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26日上午9时。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五、其他应说明事项
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相关资质证明、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所在地或报名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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