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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桂阳县烈士纪念园施工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118]次 更新日期:2015-01-04 00:00:00.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桂阳县烈士纪念园已由桂阳县发改局以桂政招核【2014】99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桂阳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桂阳县烈士纪念园已由桂阳县发改局以桂政招核【2014】99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桂阳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桂阳县烈士纪念园;
 
2.2  建设地点:桂阳县宝岭公园北大门内旁;
 
2.3  建设规模:主要新建一座20.13米的烈士纪念碑,英烈墙两座,游廊两个,200㎡的管理房,院内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新建桂阳县烈士纪念园所有的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合理定价);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实施。
 
2.9  合理定价:本项目合理定价为¥4015645.51元(人民币肆佰零壹万伍仟陆佰肆拾伍元伍角壹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郴建函(2014)138号文,已办理《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参加2013年度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审评的诚信等级经网上公示公告通过的建筑企业;湖南省外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网上查询证明,提供查询网站和密码),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情况)
 
3.6  其他资格要求:凡列入桂阳县住建局发文:不得在桂阳县境内承揽工程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的补充规定》(郴建发〔2011〕76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不采用固定分值)。其中,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等部分内容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 1 月  19  日起至 2015 年1月 23 日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并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补遗发布
 
6.1  请从2015年 1 月4 日至 2015年 1 月 26 日  9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
 
6.3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5年 1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投标文件。
 
7.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市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市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数量在12家(含12家)以内时,确定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当投标人超过12家时,将于投标时间(即开标时间)在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随机抽取9家入围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和《桂阳县政府门户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4448871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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