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5]次 更新日期:2015-01-03 18:58:59.0 |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光山县北向店中心幼儿园幼教综合楼项目工程等七所学校建设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1.1、项目名称:光山县北向店中心幼儿园幼教综合楼项目工程等七所学校建设项目
1.2、采购招标编号:光采公字2014(86)号
2.1本工程建设地点: 各项目学校
2.2本工程建设规模:七所学校综合楼、教学楼、大门、食堂、厕所等,建筑面积5396.13㎡,新建围墙200m,硬化路面3000㎡,砖砌水沟50m。
2.3本工程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
2.4本次采购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 | 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一标段 | 北向店中心幼儿园幼教综合楼工程 | 1618.52 | 3.2 |
二标段 | 仙居乡徐湾小学教学楼、餐厅、厕所等项目工程 | 704.64 | 1.6 |
三标段 | 斛山乡赵岗小学综合楼、油坊小学综合楼及大门工程 | 赵岗小学:293.08 油坊小学:367.06 | 1.3 |
四标段 | 文殊乡梁棚村小学厕所、大门及附属工程 | 140.4 | 1.3 |
五标段 | 泼河一中大门、李岗小学综合楼、厕所工程 | 李岗小学:783.62 泼河一中:77.48 | 2.0 |
六标段 | 南向店刘堂小学教学用房、厕所及大门工程 | 304.6 | 0.8 |
七标段 | 白雀第二完全小学教学楼 | 516.69 | 1 |
2.5质量标准:合格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出日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0日至五个工作日在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施工图纸资料押金60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图纸资料押金退还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期不退。
4.4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并不作为投标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
5.2 投标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即2015年1月9日前)必须到达指定账户。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达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15年1月21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招 标 人:光山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 系 人: 梁女士
电 话:13903970086 电 话: 0376-6173886
11、监督机构
光山县纪检监察三室、光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8590198 0376-8590169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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