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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塔庄、新寨安置小区二期桩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3]次 更新日期:2015-01-03 11:45:31.0
摘要: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塔庄、新寨安置小区二期桩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

    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塔庄、新寨安置小区二期桩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塔庄、新寨安置小区二期桩基建设”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塔庄、新寨安置小区二期桩基建设”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招标编号:洛偃采(2015)华联001

5、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

6、招标工程标段数: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塔庄安置小区桩基施工工程

第二标段:新寨安置小区桩基施工工程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的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开标时验证原件);

4、具有“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2011、2012、2013年);

5、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查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公告期间内);

6、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外省投标单位须先办理进豫备案手续 ;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时报名二个标段,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拟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于自 2014年 12月31日起至 2015年1月7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定鼎南路52号华源财富广场A座603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劳动合同或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人业绩文本。

4、外省投标单位须带进豫备案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其他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1571397633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5260919     13333886781

传 真:0379-65260919

电子信箱:gdhlly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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