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7]次 更新日期:2015-01-03 11:45:30.0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对洛新产业集聚区纬三路、纬四路、纬六路西段建设工程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洛新产业集聚区纬三路、纬四路、纬六路西段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洛新产业集聚区
3、招标编号:洛新政采购-2014-215
4、资金来源:由中标人融资
5、工程概况:主要包括三条路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缆沟、人行道及照明工程等
6、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发包的全部内容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工期要求:90日历天
9、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纬六路西段
二标段:纬三路、纬四路
同一家投标单位允许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建造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安全考核合格;
4、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报名期间内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内容为:企业法人、所报项目经理);
5、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承但过单项合同额在5000万以上的市政或道路工程的业绩;并且具有沥青摊铺设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工程要求投标单位应具备融资能力,全额垫资,项目建成经验收审计后,按程序业主予以回购,若回购期满,业主由于资金问题无力回购,双方约定地块抵押,抵押地块按法律程序出让给中标人。
三、报名须知
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需加盖犯罪行贿档案查询专用章)、企业业绩合同,沥青摊铺设备证明。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802室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802室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379-67312135
代理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6802室
联 系 人: 史女士
联系电话: 0379-65263389 15896532140
邮 箱: dahualy37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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