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61]次 更新日期:2014-12-30 16:49:31.0 |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卫生局的委托,对光山县卫生监督所部分修缮工程项目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谈判供应商以密封响应文件的方式前来谈判。
1.1项目名称:光山县卫生监督所部分修缮工程项目
1.2采购编号:光采竞字(2014)35号
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1本项目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
3.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工期:2015年1月17日计划开工,2015年2月16日计划竣工,总工期30日历天。
3.4质量标准:合格。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谈判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4.4谈判供应商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谈判。
5.1本谈判文件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下午17时止在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购买。
5.2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5.3谈判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4谈判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谈判资格要求的报名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谈判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报名资料的要求并不作为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待评审时由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谈判项目资格条件的谈判供应商将被拒绝。谈判供应商在参加竟争性谈判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谈判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6.1谈判响应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
6.2谈判响应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前三天到达指定账户。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达账户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1 2015年1月7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1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8.2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谈判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位谈判供应商。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采购人:光山县卫生局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13603972260 电 话:0376-6173886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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