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林州市实验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林州市实验幼儿园,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州市实验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编号: LCG2014-172-192/2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采购范围:包括厨房用品、空调、电子白板、照相机、摄像机等,投资约捌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标段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2投标人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参加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应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投标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2 月 24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17时前,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 元,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01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zggzy.com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备案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中心公告”栏目中《关于企业备案的通知》)。
7.2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上传至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3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7.4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7.5采购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7.6本次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人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林州市实验幼儿园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5261725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0372-2258828
监督电话:0372-6282628
2014 年12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