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89]次 更新日期:2014-12-25 13:54:47.0 |
三、项目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产品生产制造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原件在评标时审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第九标段、第十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加热食品加工设备类);
3、每个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十个标段中的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公告事项不变,望各位潜在投标人周知,由此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Copyright © 2013-2025 易快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在线QQ:6410861 | E-mail:64108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