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2]次 更新日期:2014-12-22 11:28:15.0 |
郾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询价表
郾采询价采购[2014]074号
报价单位(签章):
一、投标报价表
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小麦复合肥 |
| 80吨 | ||||||||||||
总计: | 大写: | 小写: |
二、投标人须知
1、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总报价(到漯价),报价含运费、装卸费、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投标单位须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或签字,未加盖公章或签字的投标报价表无效。
4、投标单位须将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售后服务承诺书一并密封送到政府采购中心。
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全新现货,提供的产品及服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符合国际标准、国家质量标准。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三、公 司 名 称:
法定代表人(签 字):
填 表 人 (签 字):
填 表 日 期:
联 系 电 话:
四、联 系 人:岳先生 丁先生
联系电话:0395——6196006
网 址:http://luohe.hngp.gov.cn
五、此表请于2014年12月22日上午09:00之前密封送到(快递或人员到场)漯河市郾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财政局三楼317室)。
漯河市郾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附表一:
复合肥采购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复合肥生产单位应为信誉高,产品质量好、注册资金一千万元以上的大型正规生产企业,;
3、复合肥产品氮、磷、钾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4、复合肥产品必须证件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年内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5、供应商所供复合肥产品应附有逐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供货时提供);
6、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对所供复合肥逐批次抽样检测,并封样备查;
7、供货企业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同类商品的生产经营经验,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8、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财务、技术能力,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
9、近两年内,国家及省级产品质量抽检中质量合格,且在豫招投标中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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