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7]次 更新日期:2014-12-22 11:27:04.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新城区南宋安置小区、河阳(井营)安置小区设计项目由平顶山市新城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西部投资建设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城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南宋安置小区设计项目(该项目位于新城区夏耕路以西、滍阳路以北、龙翔一路以南、秋实东路以东,占地面积46887.06平方米(约70.3亩),总建筑面积160000平方米,规划住宅约1350套,另建设商业、会所、社区管理用房、幼儿园、车库等附属用房,配套建设小区道路、绿化、消防、配电房等附属设施;设计投资约420万元。)(招标编号:PXCZC14381)
第二标段:河阳(井营)安置小区设计项目(该项目位于新城区香山大道以东,宁洛高速及乌江河以北,占地面积201869.78平方米(约302.8亩),总建筑面积570000平方米,规划住宅约5500套,另建设商业用房、社区管理用房、幼儿园、车库等附属用房,配套建设小区道路、绿化、消防、配电房等附属设施;设计投资约1500万元。)(招标编号:PXCZC14382)
2.2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水、电、暖、消防、通风及室外配套工程<绿化、道路、消防、给水管网、雨污管网、围墙等及后续服务>)等相关服务。
2.3工期:方案设计 20 天、初步设计 30 天 、施工图设计 5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设计的综合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同类建设项目设计经验;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一级注册结构师和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设计专业负责人各1人,均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3.4投标人自
3.5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社保单位开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3年12月份以来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4年12月19日至2014 年12月25日下午17:30分截止(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5. 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师证及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设计专业负责人相应的资格证书、类似工程业绩合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两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方案补偿费
本次招标活动中,对方案设计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给予适当补偿,具体为:
第一名:30000元;第二名:20000元;第三名:10000元;最终中标的投标人不再给予方案补偿费。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和《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西部投资建设开发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5-2667883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 0375-3890368 1378180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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