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0]次 更新日期:2014-12-22 11:26:47.0 |
受洛宁县畜牧局的委托,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就摄像机、照相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洛宁县畜牧局摄像机、照相机项目。
2、采购编号:NZC2014-1229H
3、货物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4、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且企业资金在300万(含)以上的。
(2)须提供采购公共发布之日后的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经销商须同时提供厂家产品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6、购买标书时间:
7、购买标书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8、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9、投标和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1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井女士 0379-69253318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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