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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公用事业局光源大厦出租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79]次 更新日期:2014-12-16 15:2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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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公用事业局光源大厦出租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公用事业局的委托,对光山县公用事业局光源大厦出租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谈判承租商以密封响应文件的方式前来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光山县公用事业局光源大厦出租项目

1.2采购编号:信新竞字(2014004

2、采购方式

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情况

光源大厦地处光山县城中心地带,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现有主楼4-10层近4000㎡,一层大厅,电梯一部,路边停车场1个,可满足多种不同接待需求。拟作为宾馆对外出租。

4、租赁年限及价格

1. 3年为一承租期,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2. 承租方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谈判成交价作为租金,以资产评估报告的90%作为低价(即三年租金合计为73.656万元),下年度根据国家物价局发布的年度物价指数,相应调整租金。

5、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要求

1)承租方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较强的经济实力、支付能力;

3)承租方应按照宾馆设计标准要求进行整体装修改造,装修等级、设备配套、服务水平,且装修投入不少于500万元。正式签订承租合同前,承租方交纳装修保证金100万元,装修期不超过50天,待装修结束、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审定同意并接受全过程监督。租赁期满,承租方优先承租。如承租方放弃续租,装修改造费用经中介评估公司按折旧等因素评估后,由续租房方付给承租方。

4)承租方应具有宾馆管理的成熟经验。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5)承租方应具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承租评定

1)出租方成立宾馆出租谈判小组,负责谈判报名、审核、评审等具体事宜。

2)通过审核入围的企业,接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谈判报名,并向出租方交纳100万元信誉保证金。谈判小组依据相关标准确定成交方后,确定为成交方的信誉保证金在签订成交合同时即转为履约保证金。未入选者的信誉保证金在确定成交方后一周内无息全额退还。

3)谈判文件含报价单、宾馆装修方案、承租后的经营方案等。

7、其他事项

1)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度年审报告及企业业绩简介。上述相关资料原件经核实后退回。

2)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三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出租方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承租方。

3)在每年325日前承租方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

8、谈判文件的出售

本谈判文件于20141215日至20141219日下午17时止在光山县司法局五楼出售。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9、响应文件的递交

9.1 20141223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司法局五楼

10、谈判时间、地点

10.1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0.2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1、谈判文件变更

谈判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位谈判承租商。

12、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光山县公用事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人:梁女士

  话:0376--8875018                话:0376-6173886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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