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5]次 更新日期:2014-12-16 13:45:06.0 |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高新区新南环(三和电厂--代庄)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招标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高新区新南环(三和电厂--代庄)道路工程位于平顶山市高新区三和电厂--代庄段,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60公里/小时,沥青砼路面。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60米,总长1679米,工程总投资约2500万元。
2.2采购编号:GXQ2014-004g
2.3招标范围:
2.4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持有主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承诺无在建工程(书面形式);
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6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
3.7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的证明【提供2013年1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
3.5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7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的证明【提供2013年1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4.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请报名人于
报名时项目经理(施工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标)、技术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报名现场。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375-3989002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823756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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