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47]次 更新日期:2014-12-16 13:44:57.0 |
经有关部门批准,受吉利区污水处理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洛阳市吉利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洛阳市吉利区污水处理厂生产用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商和销售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洛阳市吉利区污水处理厂生产用药项目
2、采购编号:洛吉政采[2014]21号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招标内容:
产品名称 | 产品要求 | 数量(吨) |
盐酸 | 工业级吨纯31%以上 | 30(暂定) |
氯酸钠 | 工业一级品,含量为99%以 上 | 10(暂定) |
聚合氯化铝 | 浓度(氧化铝含量)大于29% | 8(暂定) |
阳离子聚丙烯酰氨 | 分子量上机试验确定(需提前带样品到污水处理厂实验) | 4(暂定) |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2、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洛阳市吉利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洛阳市吉利区河阳路中段);或通过发送资质扫描件至电子邮箱jiliquzfcg@163.com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免收招标文件费。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合同。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洛阳市吉利区财政局4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洛阳市吉利区污水处理厂 招标机构:洛阳市吉利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王志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379-66925091 联系电话:0379-6691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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