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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洛河城区段河道堆积物及垃圾清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3]次 更新日期:2014-12-16 13:4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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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洛河城区段河道堆积物及垃圾清理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ZF-2014-66

一、招标条件

洛宁县洛河城区段河道堆积物及垃圾清理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工程项目法人为洛宁县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宁县洛河城区段河道堆积物及垃圾清理工程

2.2建设地点:洛宁县洛河城区段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答疑、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补遗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设备标段:河道清理工程范围内视频监控及广播系统的采购及安装。

(以上标段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

设备标段: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备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并符合《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许可证初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报价货物为非进口产品,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5)投标人2011101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售后服务体系完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时间以公告发布后的日期为准)。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4121520141219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1项项资料(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

联 系 人:任先生

    话:0379-66267061

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

        编:471000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话/传真:0379-60168157

    电子邮件:lyzf037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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