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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北新村安置基地项目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95]次 更新日期:2014-12-15 00:00:00.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涟北新村安置基地项目人工挖孔桩工程已由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经开发改[2013]97号文与娄经开发改[2014]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北新村安置基地项目人工挖孔桩工程 已由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经开发改[2013]97号文与娄经开发改[2014]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娄底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涟北新村安置基地项目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 ;
 
2.2建设地点:娄底经济开发区吉星路以西,江龙路以北;
 
2.3规 模:1#栋建筑面积1518.4平米,高度9米,框架结构2层。2#栋2793.6平米,高度13.5米,框架结构3层。3#栋建筑面积1426.4平米,高度9米2层,框架结构。4#建筑面积34932.4米,高度99.15米,框剪结构32层。5#栋建筑面积33559.42平米,高度99.15米,框剪结构32层。1-5#栋人工挖孔桩投资额约2000万元;
 
2.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涟北新村安置基地项目1#-5#人工挖孔桩(具体以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娄底市外企业按照娄建发〔2014〕117号文件要求须设立驻娄分支机构且具有入娄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5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8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9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 12 月 12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元,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
 
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投标申请人须将两项资金的合计金额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 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开户名: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帐号:1913010129100079722。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涟北新村安置基地人工挖孔桩工程”,如没有注明是“涟北新村安置基地人工挖孔桩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上到账情况均以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的入账回单为准。
 
5.2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5.3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其投标文件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 12月 12 日~2015年 1 月 2 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djs.gov.cn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澄清及修改、补充文件等。
 
6.2澄清答疑采用补充文件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djs.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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