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3]次 更新日期:2014-12-10 14:54:16.0 |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政采代【2014】76号计划批复,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家具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NCA2014-ZB12-063
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共一个标包,主要采购内容为采购办公家具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5、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开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授权证明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开标前由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标书费。
8、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
9、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五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市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10、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 1380379006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尚女士 李女士 0379-60689512 60689513
电子邮箱:lychengan@163.com
监督单位:洛阳市财政局 0379-63259707
12、户 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
账 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1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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