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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水利局关于鲁山县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0]次 更新日期:2014-12-08 13:4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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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鲁山县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水利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2.2采购编号: LZC2014-Ag118

2.3建设地点:鲁山县境内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2)企业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3.2由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 12 05 日—2014    121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30 分报名,报名地点:平顶山市鲁山县墨公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套,此文件售后不退。

4.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4.3.1营业执照副本

4.3.2资质证书副本

4.3.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3.4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需具有如下资料: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须留存二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41230 10时前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鲁山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话:1334399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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