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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所需空港新城垃圾清运公开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49]次 更新日期:2014-12-04 13:39:21.0
摘要: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所需空港新城垃圾清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施工、服务企业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所需空港新城垃圾清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施工、服务企业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安开财招标采购〔2014〕50号

  二、采购项目:空港新城垃圾清运(35000立方米)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3日--2014年12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投标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安阳市人民大道36号,二层办公、四层投标开标评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4日上午9:00

  六、开标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安阳市人民大道36号四层)

  七、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垃圾清运的能力及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资料:

  1、有效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其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原件或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十、项目负责人:聂光辉

  联系电话: 0372-2283981、2283982、2283983

  网址: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http://www.aygxq.gov.cn

  安阳招标采购网          http://www.ayzbcg.com

  十一、潜在投标单位对招标公告如有异议,应在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视为对招标公告的完全认可。

  十二、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安阳招标采购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书面投诉。

  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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