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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托口镇朗溪村部及综合楼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80]次 更新日期:2014-12-02 00:00:00.0
摘要:招标编号:HNZT-2014JS2951.招标条件本项目洪江市托口镇朗溪村部及综合楼项目已由洪招办【2014】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移民补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江市托口镇朗
招标编号:HNZT-2014JS29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洪江市托口镇朗溪村部及综合楼项目已由洪招办【2014】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移民补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江市托口镇朗溪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洪江市托口镇朗溪村部及综合楼项目
 
2.2  建设地点:洪江市托口新集镇
 
2.3  规    模:总投资497.6万元;框架四层,建筑面积3645㎡
 
2.4  工期要求:210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注明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省外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见湘建建[2010]109号且无在建工程(省外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岗位资格证书真实性证明及无在建工程证明)。
 
3.4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归属地,所在县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为有效扼制串标、围标和挂靠现象的发生,本项目采取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圆整(¥80000.00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汇至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然后凭银行进帐回单到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室开具收据,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接受其投标申请。预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洪江市托口镇朗溪村部及综合楼项目”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洪江市托口镇朗溪村部及综合楼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保证金开户名称: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标保证金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洪江市支行
 
银  行  账  号:18 7627 0104 0003 270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http://www.hhzb.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5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5:30时止(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洪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刘女士:13874599362
 
报名要求:
 
1、投标人报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持各自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携带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最近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11月30日)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且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检察机关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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