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9]次 更新日期:2014-12-01 11:57:34.0 |
平顶山湛河区曹镇乡秦庄村、银王村、齐庄村农村
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湛河区曹镇乡秦庄村、银王村、齐庄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湛河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湛河区曹镇乡秦庄村、银王村、齐庄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2.2招标编号:2014zh-029-gk
2.3建设地址:平顶山湛河区曹镇乡秦庄村、银王村、齐庄村;
2.4 主要建设内容:平顶山湛河区曹镇乡秦庄村、银王村、齐庄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其中包含站区绿化、站区道路、围墙、生化池、人工湿地、综合设备间、50m³垃圾集中池、5.6m³垃圾储存池、室外管网等。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6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7工期:120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单位须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社保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社保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
3.4投标人2011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具备,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5投标人需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日 至2014年 12 月5日上午8:00至11:30分,下午14:30至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报名(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另行通知。
4.3报名时须携带: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的社保和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2011年1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具备,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报名时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
(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湛河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翟先生
电 话:0375-22320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375-6199517 1522502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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