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1]次 更新日期:2014-12-01 11:57:32.0 |
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关于长安大道西段锈 蚀灯杆更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政园林管理局的委托,就长安大道西段锈蚀灯杆更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制造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安大道西段锈蚀灯杆更换项目
二、采购编号:XCCG-14268
三、项目概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总限价:180万元;
采购数量:约300套
招标范围:包括路灯(含灯头、灯杆)、电缆、穿线管等的采购及运送、安装、调试。
主要技术要求:对锈蚀路灯(含灯头、灯杆)进行更换,对部分废旧电缆、穿线管进行更换,并对原来废弃的灯杆灯具进行回收,回收的费用并作为货款的一部分。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及施工地点:平顶山市长安大道西段;
供货期:20日历天;
安装工期:1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四、制造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制造商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制造商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开标时制造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制造商资格要求中的有效证明材料和招标文件及评分办法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资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制造商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证件原件,验证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3、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申请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审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和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66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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