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二期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二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人为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代理机构为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代理商或生产制造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二期项目
2.2、采购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4】108号
2.3、招标内容:信阳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二期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与要求及配置要求)。
2.4、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
2.5、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A包、B包、C包、D包四个包。
3、合格的投标人购买标书事项:
3.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A包:1)投标方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售后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3)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所投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正品,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投标方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所投产品授权书。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保证为有效的、真实的;若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1)投标方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售后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3)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所投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正品,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投标方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所投产品授权书。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保证为有效的、真实的;若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包:1)投标方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售后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3)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正品,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投标方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所投产品授权书。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保证为有效的、真实的;若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D包:1)投标方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售后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3)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所投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正品,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投标方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所投产品授权书。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保证为有效的、真实的;若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
3.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11月27日至2014年12月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500元 / 份/标段,售后不退。
3.5其它有关事项:
1)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携带针对本项目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C包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定于2014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采购人: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376-7676850
招标代理机构: 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新五大道与新十八大街交叉口建设检测中心315室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0376-7639729
报名监督机构: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部
报名监督电话:0376-6369686
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