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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罗荣桓故居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140]次 更新日期:2014-11-22 00:00:00.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东县罗荣桓故居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招【2014】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东县罗荣桓故居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罗荣桓故居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招【2014】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东县罗荣桓故居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东县罗荣桓故居公租房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衡东县荣桓镇罗帅故居陈列馆南面。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衡东县荣桓镇罗帅故居陈列馆南面,占地约638平方米,新建1#、2#楼,均为二层砖混结构。1#楼的建筑面积为111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6.2米;2#楼的建筑面积为160平方,建筑高度为6.6米。总建筑面积约127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80万元。
 
2.4 工期要求:135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的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湖南省衡东县罗荣桓故居安置房建设工程1#、2#的土建、装修和安装等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4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可兼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社保证明),且均无在建项目;
 
3.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的规定采用“综合评标法I”;
 
4.2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6时00分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5.2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衡东县建设银行
 
银行账号:43001590064052502349
 
5.3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罗荣桓故居公租房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11月21日~2014年11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持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可兼任,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⑦、⑧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衡东县衡岳北路181号)备案后,持备案凭证方可向代理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若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备二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2 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1月21日~2014年11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持衡东县建筑管理站备案凭证原件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400元/套,均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发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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