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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东阳渡镇集中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102]次 更新日期:2014-11-20 00:00:00.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珠晖区东阳渡镇集中供水工程已由湘水工管【2014】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及省、市、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珠晖区水利农机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晖区东阳渡镇集中供水工程已由湘水工管【2014】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及省、市、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珠晖区水利农机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珠晖区东阳渡镇集中供水工程。
 
2.2建设地点:珠晖区东阳渡镇。
 
2.3投资规模:总投资约805万元。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划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具体为:珠晖区东阳渡镇集中供水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具体为:珠晖区东阳渡镇集中供水工程管材采购及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6个月。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依据湘水办【2014】54号文规定,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未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其资质、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资历在评标时不予认定。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为准)。
 
6)拟任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及开出证明的人员姓名、固定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均以原件为依据)。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
 
2)必须是入选了水利部饮水安全中心公布的《2013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部分) ,且为PE管材及配件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3)管材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证批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职员,以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第一标段招标文件获取:
 
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4年11月19日~2014年11月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2第二标段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11月19日~2014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1)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2)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许可批件;
 
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PE管材及配件)质量检测报告(原件);
 
6)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
 
7)提供入选水利部饮水安全中心公布的《2013年全国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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