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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三塘镇农科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109]次 更新日期:2014-11-20 00:00:00.0
摘要:招标编号:HNYBHY-2014-5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南县三塘镇农科路新建工程已由衡南县发改局以南发改招【2014】86号文核准,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衡南县三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
招标编号:HNYBHY-2014-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南县三塘镇农科路新建工程已由衡南县发改局以南发改招【2014】86 号文核准,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衡南县三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南县三塘镇农科路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衡南县三塘镇前进村;
2.3项目概况:修建农科路部分路段,即人民路至环城北路,全长464.961m(本次实施351m),路幅宽20m(其中行车道14m);总投资额为302万元,经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本次招标金额为240.97万元;
2.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土石方工程、道路硬化工程和排水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行为;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行为记录;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湘建建【2010】109 号文配备,且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记录;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5)参加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检察部门自2014年10月份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6)湖南省外企业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南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内,投标保证金在报名前递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户名称:衡南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衡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帐号:8410 2000 0154 7349 601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11月20日~201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休息)持: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施工员、安全员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资格证书(原件)、⑥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⑦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⑧检察部门自2014年11月份出具的无犯罪行为查询证明(原件)、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原件)(①、⑧、②中的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③、④、⑤、⑥、⑦、⑨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南县建设工程网络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衡南县建工局)报名并留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者恕不接受。
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在报名现场向招标代理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施工图纸500元/套,一律现金支付,均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南县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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