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7]次 更新日期:2014-11-20 14:41:59.0 |
平顶山高新区任庄棚户区村庄改造任庄安置区(一期)
项目代建商采购招标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东部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平顶山高新区任庄棚户区村庄改造任庄安置区(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并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高新区任庄棚户区村庄改造任庄安置区(一期)
1.2采购编号: gxq2014-002g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地点:平顶山高新区内,花园路以西,中巷以东,科技街南北两侧。
2.2建设规模:规划用地38424.3㎡,总建筑面积142536.34㎡。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平顶山高新区任庄棚户区村庄改造任庄安置区(一期)项目建设的全部工作内容,即包括完成项目的施工图限额设计、报建、建设、配套、验收、移交、办理入住手续、档案整理、结算、财务决算、保修等全过程的申报、建设管理、交付及相关后续工作。
2.5建设周期:2年。
2.6建设质量:合格。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甲级工程监理资质、同时具备甲级工程咨询或甲级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之一,或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3是合法的纳税单位,持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4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必要的技术装备;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之一的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10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建设管理经验,从事相关业务不少于5年;
3.5企业具备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建设管理业绩;
3.6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低于50%;
3.7投标人中标后须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向招标人提供本项目总投资额10%的履约保证金;
3.8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9报名人须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的授权代理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请于报名人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东部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375-3989002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22760 1306445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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