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4]次 更新日期:2014-11-19 14:45:18.0 |
光山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
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光山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光山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光采公字(2014)53号
(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采购内容:详见光山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配备清单
(三)、交货期限及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四)、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项目分包说明:本次采购分为二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对品目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权资格以合同包为单位。
项目分包划分表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元) |
第一包 | 村级小学100人以下19所学校及150人以上49所学校采购项目 | 30000.00 |
第二包 | 村级小学100人-150人19所学校、7所中心小学及7所初中学校采购项目 | 30000.00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以上的供应商;且具有投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至五个工作日在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购买。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三)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出时间)。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并不作为投标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 2014年12月9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一)开标时间:2014年12月9日 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恕不接受。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招 标 人:光山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
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376-8886556 电 话:0376-6173886
光山县纪检监察三室、光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8590169 0376-8590198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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