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3]次 更新日期:2014-11-18 14:28:40.0 |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紫水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光山县第五小学安置区规划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谈判供应商以密封响应文件的方式前来谈判。
1.1项目名称:光山县第五小学安置区规划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1.2采购编号:光采竞字(2014)31号
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1本项目采购范围:详细规划面积25.78亩;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约55000㎡(其中:住宅约35000㎡,商铺约10000㎡,地下室约10000㎡),以小高层12至17层为主,12层优先,住户总数260户。
3.2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且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3.3项目分包说明:
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的合同包。谈判供应商对所投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谈判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权资格以合同包为单位。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4.3谈判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4.4谈判供应商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谈判。
5.1本谈判文件于2014年11月18日在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出售。
5.2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5.3谈判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4谈判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工程师)证书。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谈判资格要求的报名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谈判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报名资料的要求并不作为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待评审时由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谈判项目资格条件的谈判供应商将被拒绝。谈判供应商在参加竟争性谈判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谈判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6.1 2014年11月25日下午14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1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7.2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谈判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位谈判供应商。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采购人:光山县紫水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13839751606 电 话:0376-6173886
光山县纪检监察三室、光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8590169 0376-8590198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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