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44]次 更新日期:2014-11-17 14:41:14.0 |
1、招标条件
宝丰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屋面及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宝丰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屋面及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2.2采购编号:BFZC2014—BJ--22
2.3建设地点:宝丰县人民法院院内。
2.4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5外地企业进平介绍信。
3.6投标单位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于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5.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宝丰县财政信息网》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丰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张主任 电话:0375-2761616
代理公司: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 15639955779
联系地址:宝丰县住建局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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