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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张官营镇人民政府关于鲁山县张官营镇2014年一事一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51]次 更新日期:2014-11-14 14:5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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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鲁山县张官营镇2014年一事一议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张官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张官营镇2014年一事一议项目

2.2采购编号LZC2014-Ag095

2.3建设地点:张官营镇营西村、南丁庄村、李柴庄村等村。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计划工期5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2.7项目概况1、鲁山县张官营镇营西村广场填土及路桥工程

             2、张官营镇中心镇营中蔬菜市场一事一议工程

             3、张官营镇南闫庄文化广场工程

4、张官营镇南丁庄村道路工程

5、张官营镇李柴庄村道路工程

6、张官营镇楝树村道路工程

7、鲁山县张官营镇营北村坑塘护坡工程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所有内容。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无在建工程(书面形式);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建设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并出具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提供2014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出具相关证件及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报名时间:

2014 11  14 日至 11 208:3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形式出售。

4.2报名地点: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3报名时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件原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原件复印件应一致)。

5、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  12 910:00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上发布。

7、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鲁山县张官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34399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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